1.軟件著作權登記事項變更或補充申請
1、辦理軟件登記申請應當以書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
2、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
3、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本。申請所需提交的證明文件應當使用原件或副本,無法提交原件的,應當在提交的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申請人的簽章。
4、申請文件應當使用A4紙張,縱向、單面使用,文字應當從左向右排列。申請文件各部分應當分別用數字順序在右上角標注頁碼。
5、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
6、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7、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2.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的撤回
依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申請人可以隨時請求撤回軟件登記申請。
申請須知
1、撤回申請的范圍是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合同登記申請及變更/補充登記申請。
2、撤回軟件登記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合同登記申請人或變更/補充登記申請人。
3、申請人應當提交撤回登記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受理通知書、撤回理由說明。
4、軟件著作權是共有狀態的,由共同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簽署撤銷意見及簽章。
5、申請人書面應當陳述撤回登記申請的理由。理由闡述合理、充分、真實。
6、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范圍等內容。
辦理流程
填寫撤回登記申請表==》提交申請文件==》受理申請==》登記機構撤銷申請
撤回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填寫說明
本表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于自行撤回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和轉讓或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時使用。在軟件登記申請批準之前,申請人請求撤回申請時填寫使用。
1、撤回簡況
1)登記類別:申請人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軟件登記的種類。
2)登記號:填寫該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記載的登記號碼。
3)軟件名稱:填寫該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記載的軟件名稱、簡稱、版本號保持一致。
4)登記日期:填寫該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記載的發證日期。
2、撤回登記理由
申請人應根據事實情況,如實填寫撤回登記的理由說明,并附具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申請人信息
a.申請方式:
選擇著作權人或代理人。
b.申請人詳細信息:
申請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填寫單位全稱、地址、營業執照號或者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并指定專人作為聯系人。
申請人是個人的,應寫出姓名、地址、身份證號(護照號)、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
4、代理人信息
a.授權委托:
申請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欄填寫委托代理范圍和權限,以及代理授權期限。
b.代理人詳細信息:
應填寫代理人的單位全稱(或個人的姓名)、地址、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代理機構應指定一名專人作為聯系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中名稱或姓名應當與授權委托的單位全稱(或個人的姓名)一致。
5、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并承諾所保證條文。
申請人為個人的簽名或者加蓋人名章;申請人為單位的請加蓋公章,簽章影印無效
3.著作權登記證書可以要多個嗎
著作權人是一個的,只可以擁有一個證書。
著作權人是兩個或以上的,可以申請要多個證書,其中一個為正本,其余的是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樣的效力。
證書的正本和副本總額不能超過著作權人的數量。
4.軟件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多久
1、自然人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保護。
5.辦理軟件著作權的好處
軟件著作權登記以前的法律、法規規定更多的是體現是便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以帶有強制的行政命令色彩。軟件著作權登記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記費用的,而且登記的程序還是比較煩瑣的。現在著作權登記已經不再是強制的要求,但是著作權登記還是有一些現實的意義。
(1)作為軟件得到重點保護的依據
《國務院關于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規范和加強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件著作權登記,并依據國家法律對已經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2)作為稅收優惠的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對軟件產品的稅收優惠有詳細的規定。該通知并不要求強制登記,但是規定:“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件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3)作為技術出資入股
《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現在有的地方更規定軟件可以作價100%以技術出資的規定。不過一般都要求軟件著作權應當取得登記。
(4)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可作為高新企業認定等重要的科技成果。科學技術部關于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這里的登記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登記,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以軟件申請技術成果應當遞交軟件登記證書。
除此之外,軟件著作權登記還有更為現實的意義,就是享有軟件著作權證明作用。軟件由一系列的代碼組成,稱為源代碼,其可以無限制的復制。軟件著作權所保護的是源代碼。一般認為誰持有源代碼,誰既是著作權人,由于源代碼的可復制性,不象復制紙質材料那樣,可以區分原始與復制件,假使源代碼保密不嚴,就很難區分著作權人。如果盡早進行著作權登記,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這就是初步的權利證明。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而要證明《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并非真正軟件著作權人,在舉證上具有相當難度。在進行軟件著作權貿易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